******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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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佛冈县汤塘镇聚宝工业区b区 |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选址于佛冈县汤塘镇聚宝工业区b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26'11.627",n23°44'49.476"),总占地面积为13963.62m2,总建筑面积为28159.22m2。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pvc台布2860万平方米、pu台布1040万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工作制度为每天设一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为280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热复合废气、涂布、固化废气、清洁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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