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通知书
******有限公司:
你方于******有限公司设备分公司设备分公司设备存放基地材料采购2(第三次)(LJJT-WZCG-SBFGS-2024-006)的报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选人。
一、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在24小时内以微信、QQ、传真等方式发送中选通知书(签字盖章)向我方答复,超过24小时没有答复的,视为默认。
二、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1.若标段金额超过20000元,双方签订合同后,按我方询价要求安排发货。
2.若标段金额小于20000元,直接按我方询价要求安排发货。
三、在我方收货验收合格之后自行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中选通知书(签字盖章)邮寄(现付)到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1号航务大厦6楼605工程管理部,不再另行通知。
四、甲方的开票信息:
******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2B
地址:南宁市邕武路1号
电话:******开户行:建行南宁路桥支行
账号:************0643
特此通知。
选取人:******有限公司设备分公司
2024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中选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