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扩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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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扩建实验室项目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陂下村 |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扩建实验室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有限公司厂区已有建筑物内新增配套产品检验实验室,对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能进行检测,年检测量为80件样品,本次扩建内容不涉及原项目主体工程的变动,仅为新增产品检验实验室项目。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涉及废气主要有:化学实验废气(硝酸雾、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燃烧测试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臭气浓度),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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