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北投时光锦辰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
******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顺安路5号北投时代S1号楼
联系人:蒋扬展、吴明怡,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C座10楼1029室
联系人:庞川云、刘湘灵、伍毅菲,联系电话:******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6日
六、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七、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当地交易中心或网上开标室,企业专职投标员需通过 CA 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8072/BidOpening)截标60分钟内完成签到、解密、验证。(注:支持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是否到现场开标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或网上开标室,企业专职投标员需通过 CA 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8072/BidOpening)截标60分钟内完成签到、解密、验证。(注:支持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是否到现场开标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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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5.3质量保证金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竣工结算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退还后,发包人按本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 14天内,在承包人无违约的情况下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后无息退还70%质量保证金;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五年后由承包人提出验收申请,发包人现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完成审批后 14天内将剩余30%防水工程的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5.3质量保证金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竣工结算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退还后,发包人按本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 14天内,在承包人无违约的情况下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
3.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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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质量保修期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分两次无息返还承包人。第一次返还的时间及金额: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承建商提出验收申请,经相关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并完成审批后,后14天内将保修金的70%返回给承包人。第二次返还的时间及金额: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五年后14天内返还剩余部分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质量保修期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发包人按本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 14天内,在承包人无违约的情况下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公告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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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