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之佛冈县医共体龙山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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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之佛冈县医共体龙山分院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卫生健康局 | ||||||||||||||||||||||||||||||||||||||||||||||
建设地点: | 佛冈县龙山镇潖江街38号 |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星环保工程 | ||||||||||||||||||||||||||||||||||||||||||||||
项目概况: | 佛冈县医共体龙山分院位于佛冈县龙山镇潖江街38号,建于1957年,设有内、外科门诊、公共卫生科、中医科、妇幼保健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心电图室等13个职能科室,于2020年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将床位扩建至18张。佛冈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之佛冈县医共体龙山分院建设项目主要为在原址进行改扩建,主要内容包括:拆除旧楼约1910m2,新建6层门诊住院综合楼,1层门急诊科、放射科、接种门诊,2层妇产科、住院区、公卫科等辅助功能科室,3~5层中医康复区、住院区、手术室等,6层示教室等;并配置一批诊疗设备设施,如:dr、超声诊断设备、功能检查设备、病房护理设备等,估算总投资约4500万元。 本改扩建项目完成后,总占地面积7826.07㎡不变,总建筑面积3932.03㎡增至7527.8㎡,床位由18张增至75张,年门诊量由1万人次增至3万人次。 项目改扩建前劳动定员为63人(其中医生20人,护士25人,其他人员18人),本次改扩建拟新增员工25人(其中医生5人,护士10人,其他人员10人),改扩建前后员工均在院内食宿,实行三班制,每天工作24小时,全年工作365天。本次扩建新增员工及病人食堂,项目食堂主要以盒饭、粥、粉、面之类为主,院内医务人员、后勤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均可自行购买。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臭气、备用发电机尾气、厨房油烟,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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