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28日我局共收到1个项目(详见附件)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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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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