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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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更正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作如下更正: 一、把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3(1)更正如下。 原文:
更正为:
若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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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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